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国债新增)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8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国债新增)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国债新增)勘察设计 已由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许准字【2023 】 23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
2.2 建设规模: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国债新增)勘察设计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4.37万亩,改造提升6.21万亩。设计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措施等。
2.3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现状勘察(收集项目区基础资料和实地测量,项目区内拟建的骨干沟渠、道路应当测量现状平面图和纵横断面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项目区内拟建的土地平整、塘、坝等重点工程应测量其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500),规划设计任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完成施工设计(含预算),做好施工图交底和施工过程服务,并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工程图及预算文件必须提供所使用软件版的源文件。按照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要做好上图入库信息测绘、收集和整理工作,包括经纬度、边界四至、拐点坐标等)。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工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评审和初步设计批复。
2.5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名称 |
上限价 (万元) |
备注 |
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国债新增)勘察设计 第一标段 |
24.5 |
最终的面积和实施区域以甲方最后提供的为准。 |
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国债新增)勘察设计 第二标段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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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国债新增)勘察设计 第三标段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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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国债新增)勘察设计 第四标段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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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或种植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
人正式员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测量、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
的资格;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5□8 年内(指2021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必须完成过□0?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6。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修改,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关注,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担保
5.1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5.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四标段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5.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5.4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03月 09 日 上午09 时 30 分,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综合楼7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 6 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6-2323157。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132号
联 系 人: 黄龙
电 话: 0746-2323473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永州分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中亚家园802室
项目负责人: 邹艳
电 话: 13574622186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