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溪学校、山泉小学、巡抚学校、钟家湾小学建设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31

巴溪学校、山泉小学、巡抚学校、钟家湾小学建设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标段一:巴溪学校、山泉小学建设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湘新发改函【2017】40号文、湘新发改函【2017】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巴溪学校、山泉小学建设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标段二:巡抚学校、钟家湾小学建设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湘新发改函【2017】42号文、湘新发改函【2017】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巡抚学校、钟家湾小学建设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巴溪学校、山泉小学、巡抚学校、钟家湾小学建设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

标段一:

1)巴溪学校建设工程位于大王山旅游度假区巴溪大道与观音湖路交汇处西北角,用地编号为D-P10-A05的地块。(本项目及周边用地情况见电子图纸)占地23391㎡,36个班级的小学,工程建设投资暂估10809万元。限高24米,容积率≤0.9,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具体规模以最终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批准的内容为准。

2)山泉小学建设工程位于大王山旅游度假区,山泉路与莲花湖路交汇处西南角,用地编号为D-P04-C11-2地块。(本项目及周边用地情况见电子图纸)占地22976㎡,30个班级的小学,工程建设投资暂估9961万元。限高12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具体规模以最终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批准的内容为准。

标段二:

1)巡抚学校建设工程位于大王山旅游度假区巡抚西路与山泉路交汇处东南角,用地编号为D-P04-C12-2的地块。(本项目及周边用地情况见电子图纸)占地23203㎡,12+12个班级的九年制学校,工程建设投资暂估10564万元。限高24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具体规模以最终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批准的内容为准。

2)钟家湾小学建设工程位于大王山旅游度假区颐养路与山正路交汇处东南角,用地编号为D-P04-C15地块。(本项目及周边用地情况见电子图纸)占地12555㎡,18个班级的小学,工程建设投资暂估5735万元。限高24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具体规模以最终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批准的内容为准。

2.4 工程造价:

标段一:总投资约20770万元,其中巴溪学校约10809万元,山泉小学约为9961万元;

标段二:总投资约16299万元,其中巡抚学校约10564万元,钟家湾小学约为5735万元;

2.5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总周期为45天

设计周期:

a、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b、方案评审通过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c、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d、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勘察周期:

a、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提交初勘报告;

b、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5天内,提交详勘报告;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

各阶段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6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的标准要求;勘察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标准要求。

2.7 招标范围:

标段一:巴溪学校、山泉小学建设工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包括地勘、总图设计、建筑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的施工图)、全过程限额设计造价咨询、全过程报建出图及配合协调、设计总包、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整、变更的造价咨询,包括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及绿建二星级设计评价标识申报服务(含绿建评审费),具体工作内容以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合同为准。

标段二:巡抚学校、钟家湾小学建设工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包括地勘、总图设计、建筑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的施工图)、全过程限额设计造价咨询、全过程报建出图及配合协调、设计总包、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整、变更的造价咨询,包括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及绿建二星级设计评价标识申报服务(含绿建评审费),具体工作内容以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合同为准。

2.8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年检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4、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5、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专业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其中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6月至2017年8 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方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协议书还应满足: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的或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家投标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两个标段均投标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7年9月27日起登录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0月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标段一: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设计补偿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明确给予的补偿费用除外),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2、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所有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十、联系方式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