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ICU、CCU、DSA、NICU、洁净手术部、产房洁净用房净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0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ICU、CCU、DSA、NICU、洁净手术部、产房洁净用房净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5月4日
更正事项: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第一章 投标须知“26.串通投标行为”
3、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条款号:第一章第18.3款 ,条款名称: 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规定,编列内容规定:要求提供:电动感应门、洁净空调机组、净化空调自控系统、医用隔离变压器、吊塔和吊桥护理单元、医用气体终端、保温柜与保冷柜、PET洁净整装板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或提供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4、第二章第2.1.5款和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条款号 第二章第2.1.5款/条款名称:多家代理商参加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编列内容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第二章 第22.2款“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6、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更正内容及日期:
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2)项及(3项)修正为: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3月或2018年2月至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3月或2018年2月至4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3月或2018年2月至4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3月或2018年2月至4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3月或2018年2月至4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第一章 投标须知/26.串通投标行为根据87号令修正为:
26.串通投标行为
2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删除原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条款号:第一章第18.3款 /条款名称: 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规定中的编列内容规定,原编列内容规定不作为资格证明文件。
4、第二章第2.1.5款和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条款号 第二章第2.1.5款/条款名称:多家代理商参加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编列内容规定修改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应根据项目需要明确核心产品,多家代理商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核心产品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5、第二章 第22.2款“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或响应)。”
6、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修正详见附件。
原招标文件 与本更正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内容为准。
2018年5月10日
投标人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中心医院
地址: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电话:0731-85668038
联系人:黄晖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 朱灿灿 邹娜 唐英姿
电话:0731-84522888/85868278